2023年度湖南省应急管理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4-06-30 10:06

  • 索引号:430S00/2024-10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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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4-06-30 10:1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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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41号)文件精神,我厅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单位,加挂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我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省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湖南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湘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省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省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下达和省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6.制定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省应急厅应加强、优化、统筹全省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省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情况

省应急厅是2018年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中新组建的政府组成部门,20194月正式组建到位。

根据三定方案,省应急厅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宣传教育处(党委宣传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矿山安全基础处、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科技和信息化处、机关党委、政治部;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是正处级别的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湖南省安全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三)人员情况

2023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20人,其中行政人员15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7人。

(四)部门整体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度决算本年收入15,95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50.33万元,其他收入6.1万元。

2023年度决算本年支出23,22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6.13万元,项目支出14,637.80万元,经营支出0.0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主要是指为保障我厅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23年度基本支出8,572.47万元,较上年减少5,293.13万元,下降38.17%,一是我厅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主动压减公用经费,节约机关运转经费支出;二是我厅二级预算单位减少(湖南省安全职业技术学院),故总体基本支出减少。按支出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721.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3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我厅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1. 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3年度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3,834.00万元,实际下达指标23,880.75万元,其中,为整改2022年度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回收并重新下达46.75万元。专项资金在各支持方向的分布结果如下表所示:

项目大类

金额(万元)

项目数量(个)

风险识别与管控

2,608

23

宣传教育培训

1,245

13

应急能力建设

12,927.75

571

自然灾害救灾

7,100

60

总计

23,880.75

667

20244-5月,我厅组织中介机构对2023年度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场评价抽查229个项目、涉及金额11,065.75万元。截至202441日,现场评价专项资金已到位10,699.5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6.69%;已到位专项资金已支出6,839.7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3.93%

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012月,省财政厅、省应急厅联合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049号)。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两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企〔202052号),为项目单位使用管理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提供了更加细化的政策指引。

除省级专项资金外其他资金支出情况

1)业务工作专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厅业务工作专项支出经费年初预算2,133.00万元,全年预算数2,603.68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208.18 万元),全年共支出2,360.4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66%。按照各预算单位对该项目支出方向进行分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厅本级业务工作专项支出全年预算数2,352.97 万元,共支出2,110.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9.68%。主要包含航空护林工作经费1,193.37万元、应急系统专业培训项目278.31万元、森林消防补助资金253万元、应急检查及安全巡查工作经费61.61万元以及其他项目支出323.91万元。

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业务工作专项支出全年预算数250.71万元,共支出250.2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81%。主要包含安全生产专家管理专项220万元、危险化学品登记专项30.23万元。

2)运行维护专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厅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年初预算447.51万元,全年预算数382.26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330.27万元),全年共支出129.1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3.78%。主要为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用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基地建设及设备购置更新、危化企业专项整治等。

3)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厅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年初预算960.42万元,全年预算数9,339.0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658.16 万元),全年共支出8,487.3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88%。按照各预算单位对该项目支出方向进行分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厅本级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全年预算数8,645.16万元,共支出8,485.7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16%。包括森林防灭火经费补助6,786.64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342.40万元,2022企业口资金200万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156.75万元。

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全年预算数693.93万元,共支出1.5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23%。主要用于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为214.00万元,决算支出数为169.46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较预算支出数节约44.54万元,节约率为20.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6.08万元;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00万元)。

序号

类型

预算数

(万元)

决算数

(万元)

执行率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20.00

16.08

80.39%

2

公务接待

47.00

15.00

31.91%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47.00

138.38

91.14%

3.1

公务用车购置

20.00

17.38

86.90%

3.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7.00

121.00

95.28%

合计

214.00

169.46

79.19%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管理提质升级

1. 优化项目遴选方式。为进一步加强我厅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制定项目库管理办法,为科学合理安排部门项目支出资金而建立项目储备。项目库中的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作为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主要依据。对于重大项目,采用“揭榜挂帅”方式遴选合适的承担单位,提高财政资金投入效益。

2. 构建绩效指标体系。根据省财政厅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部门和行业主管领域相关的绩效指标进行了详细筛选,研究编制了专项资金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为我厅各处室和预算单位提供辅助工具,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工作的效率;形成衡量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客观、明确标准,提高绩效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科学分配财政资金提供更可靠的参考。

3. 定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一是我厅建立重点工作完成总结及计划的月度通报机制,相关处室按照制度要求填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上月未完成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情况、下月重点工作计划等,定期在党委会上通报并在OA中进行公示。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压实各处室(单位)责任,稳步推进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绩效运行监控结果的客观性,我厅组织各处室、所属单位开展本处室(单位)的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厅规划财务处根据各处室(单位)自行监控的情况,组织中介机构对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开展现场核实。

4.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大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力度,一是对绩效评价发现的挤占挪用的财政资金要予以清退或调整,其中,属于项目间调剂使用的,归还用于原项目支出;列支办公经费、用于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基本支出的,按照相关规定清退或调整。二是对资金执行率较低、项目完成进度较缓等问题,要制定措施加快进度、限期完成。三是对绩效管理、资金分配、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完善制度、对照整改。

(二)主要绩效完成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应急管理事业负重前行,向前迈出坚实一步。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深刻汲取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聚焦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主线,沉着应对经济回升安全风险明显增大、极端天气增多增强、全国13个省份发生16起重特大事故的三重压力,抓紧抓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预警避险转移三大关键举措,保持了全省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形势的总体平稳,实现了三坚决两确保目标。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25%7.51%,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8.33%,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成功应对22轮较强降雨过程,取得因洪涝灾害人员零伤亡的历史性最好成效;抓紧抓实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工作,森林火灾起数同比减少91.4%,杜绝重特大及人员伤亡;自然灾害受灾人次、因灾死亡失踪人数与近5年均值相比,分别下降63.92%55.75%

坚持标本兼治,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首次纳入省委全会审议。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提请省委将市州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权重由2分提高到5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聚焦新行业新业态,明确景区玻璃栈道等5类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分工,提出密室逃脱等10类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指导意见。二是运用三查一曝光,推动隐患整治。严格执行会商研判、调度通报、隐患交办、提示警示、督导检查、考核衔接、宣传报道、追责问责等八项制度,建立重大隐患排查专家库,按照企业自查、行业互查、专家诊查和警示曝光问题隐患要求,累计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4.32万个,完成整改4.14万个,整改率95.74%,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交流推广。三是坚持依法治安,强力打非治违。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深化强执法防事故,实行一月一通报、典型案例一月一曝光常态化工作机制。全省应急系统立案1.48万起、处罚2.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6%39%。推动市县报送案例2173个,办理行刑衔接案件150个。扩大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社会监督面,接报件数、奖励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97.6%287.1%。四是紧抓关键重点,有效防控风险。紧盯城市安全发展印发指导意见,综合施策全面整治古镇古村安全隐患。强力推动矿山固定岗位自动化控制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加快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淘汰关闭非煤矿山78座,闭库销号尾矿库26座。开展危化品领域12个专项整治,出台“8+20”硬措施持续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严管合法企业,加强工贸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

主动防范应对,打赢灾害防治攻坚战。一是防汛抗灾更加科学。扎实做好汛前准备,严格度汛隐患排查。健全落实“6小时预报、3小时预警、1小时叫应工作机制,严密防范应对每轮灾害性天气过程,省市县三级及时启动应急响应273次,发布各类预警信息1.2亿余人次,落实四个一律转移避险要求,狠抓五个关键环节,做到六个提前,组织转移群众6.7万人次。应急管理部对我省33起成功避险案例和有力应对“6·30”“8·27”极端暴雨的突出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二是森林防灭火更加有力。印发落实中办国办60号文件实施方案,不断优化森林火灾防控机制。研究制定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八条针对性措施,探索推行“631”会商研判和“136”调度处置机制。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输配电线路防火通道治理等专项行动,整改火灾隐患7849处,打击处理472人、追责问责143人。三是综合减灾救灾更加优化。省级综合风险普查圆满收官,成果得到国务院普查办高度肯定。建立应急物资协调联动机制,完成应急物资综合管理平台省级节点部署,实现1324个仓库、2735万余件物资统筹管理。发放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3.72亿元、物资4.3万余件,紧锣密鼓实施倒房重建和冬春救助。

多措并举联动,推动系统治理提质效。一是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总结推广一市一县一区应急指挥部建设典型经验。争取国家资金近3亿元支持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国家消防救援局湖南机动队伍首批438名指战员顺利进驻长沙和衡阳。湘潭市韶山乡村两级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经验获全国推荐。建成一部两基地三中心,组建24支省级专业救援队伍,备案登记78支社会应急力量,成立中国应急长沙号和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水陆空一体化应急救援体系初现雏形。二是信息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推进五级联动系统建设和应用。初步完成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辅助决策平台建设,整合部门及风险普查数据30余万条,汇聚铁塔哨兵等监控视频近9万路。1873家企业生产用电情况纳入电力助应急系统实时监控,湖南经验全国推广。直升机+高压水炮等项目科技攻关得到实战检验。三是应急基层基础不断夯实。用心用情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省本级办理许可事项35.5万件。完成6部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清理,研究制修订8部规范性文件。注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特种作业实操考评整治,把好安全生产入口关。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创建,验收命名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县2个、示范乡镇41个。安化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县,长沙桃花井等50个社区成功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四是风险防范人民防线不断筑牢。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成功举办全省首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工作推送安全公益短信4.9亿条,通过40多万个村村响大喇叭加强一线宣传,倡导10余万基层志愿者参与敲门行动

全面从严治党,抓出队伍建设新气象。一是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着力养成在吃透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精神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深化走找想促,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篇调研报告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着力培养实战实干专业能力。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组织各类培训1.8万人次,主要做法在省干部教育培训会上作书面交流。高质量举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应急救援技能竞赛和首届乡镇应急能力比武,聚焦实战、精武强能。三是坚持严管厚爱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省厅机关党员干部集体赴湖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接受廉政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针对性选派年轻干部到吃劲岗位和基层一线蹲苗磨练。表彰全省先进集体和个人,宣传基层先进典型,传播应急好故事,提升应急新形象。严格落实荣誉退休、意外伤害保险、津补贴等政策,持续激发干部队伍工作热情。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基于全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省属单位自评、现场核查等情况分析发现,我厅在预算编制、专项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仍存在需要完善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预算编制准确性待提高

一是预算编制未全盘考虑和梳理工作规划,导致预算执行与年初预算有偏差,未能准确反映部门开展业务工作需要的资金需求。二是预算编制时考虑不周全、外部环境变化或业务需求调整等原因导致的调整率较高。三是预算编制时资金安排过于宽松造成的结余结转率较高。

(二)部门项目执行进度缓慢

一是部门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未能开展项目;二是项目前期估算金额变动大,导致项目进度迟滞;三是指标混用导致项目未支出。

(三)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部分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拨付不及时;二是资金使用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到账时间较晚以及部分项目正在实施中暂未付款;三是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对于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理解不够深入,在绩效目标编制过程中还存在部分指标不够完整、指标设置不够细化和不便于量化考核等问题。

(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

由于绩效评价结果未能充分运用,项目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深刻的认识,从而未及时完成自评工作,因此项目单位无法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无法有效地调整和优化自身的工作方式,导致绩效自评工作流于形式。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本次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厅计划在预算编制与执行、预算监控与分析、内控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和完善,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精细编制预算

一是优化预算编报流程,我厅应当全面、准确掌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多部门共同完成预算编制。在基础数据调研中,应建立与各部门、各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项目库及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反映项目储备、项目审核、预算编制、预算调剂、预算执行、决算等全流程。将入库项目按照轻重缓急、项目成熟度等进行排序,分清优先等次,突出保障重点。三是探索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项目支出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运用,逐步将科学合理的实际执行水平作为执行标准的依据,结合支出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提高项目预算科学性。

(二)强化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前置,改进绩效评估方式,从后评价到前评估逐步转变,对预分配的项目进行充分的绩效论证,避免无效、低效的财政投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大绩效成果应用,提高预算科学性和精准度。二是提前开展项目论证、评审等前期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根据轻重缓急和项目成熟度做好排序,提前完成项目储备。在预算编制环节,将已储备的项目依次纳入财政项目库,提高资金分配方案制定的工作效率和准确度。三是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于实施进度、实施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应尽快敦促其整改;对于沉淀的财政资金应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沟通联络,尽快回收、盘活财政资金。

(三)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于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支出人员经费的情况,我厅将督促相关市县进行清退;对于项目间指标混用的情况,要求相关项目单位进行归还处理。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跟踪指导,指导项目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督促财政资金按要求执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使用合规、发挥效益。三是完善跨年度项目资金管理。跨年度项目资金由当年报批、一年安排调整为一次报批、分年安排,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执行进度。

(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一是健全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落实,认真审核编制绩效目标,避免绩效目标的形式化;要切实加强中期监控,根据政策变动情况,及时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绩效目标的调整工作。二是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透明度,通过内部通报、公示等方式,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增强地方对绩效管理的参与感及认同感。三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相挂钩的机制,将绩效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给予预算上的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或无效的项目则削减或取消预算。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及时反馈至厅相关单位,督促其就此次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同时,本次绩效自评情况与结果将与下一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项目立项挂钩,对绩效好的单位和项目予以重点保障,对绩效较低的单位和项目扣减相应预算或暂停项目立项。

附件:1.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3-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