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03-17 11:03
- 索引号:430S00/2023-02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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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03-17 11:2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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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
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湖南安全职业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省级专项资金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3〕1号)要求,我厅拟于3月1日至5月20日期间组织开展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就做好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2年度省级财政安排给厅本级(含所属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绩效自评中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含省级项目支出和对市县转移支付)。具体操作按本通知要求和《湖南省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操作规程》(湘财绩〔2020〕5号)的规定执行。
二、评价内容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本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三、评价程序
(一)单位自查。厅本级及各直属单位应组织对预算支出情况的自查,填报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于3月31日前并报送厅规划财务处。
各单位在2023年3月31日前将以上附件1-4及必要的佐证材料,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至省应急管理厅(报送形式包括:office文档及盖章扫描件)。
(二)综合分析评价。省应急管理厅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对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后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三)形成报告。省应急管理厅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参考格式见附件4)和要求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主动征求各处室(单位)的意见,对绩效自评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绩效自评责任,积极组织力量,加强联系沟通和协助配合,共同完成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二)提升质量,按时报送。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程序、时间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和报送等各项工作。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反映绩效水平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各项数据评价资料要符合实际情况和评价工作要求,做到真实客观。
联系人及电话:谭雯绮15675362773 邮箱:yjtgcc@126.com
附件:1.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4.2022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3月15日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2022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